个别谈话是巡察组最基本的工作方式,也是获取情况、突破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。了解核实问题的个别谈话,其质量高低直接决定发现问题的成效。在巡察实践中,必须坚持问题导向,讲究方法策略,确保谈话质量,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质效 。
一、做好谈话准备,筑牢基础之石
巡察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,切不可打无准备、无把握之仗。在了解核实问题时,部分同志因忽视准备工作,虽花费大量时间谈话,却收效甚微。因此,谈话前围绕谈话对象和有关问题做足准备工作至关重要。
一是掌握谈话有关情况。详细了解谈话对象年龄籍贯、家庭状况、兴趣爱好、学习和任职经历等基本信息,同时掌握信访反映的有关问题。对于指向明确的问题,通过调阅资料等方式初步摸排,找准问题重点和突破口。掌握这些情况,能帮助资料人找到合适的切入话题,营造宽松氛围,让资料对象敞开心扉说实话、说心里话,有效增强资料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二是科学确定谈话对象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决策指示需级级推动、层层落实,最终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实施。因此,谈话对象应涵盖负责或分管领导、承办人等知情者。在未掌握具体问题时,若直接找领导谈话,他们可能以不清楚为由回避问题、推卸责任。建议个别谈话自下而上开展,先找具体经办人了解事情经过,再找有关领导弄清问题原因。
三是精心拟制谈话提纲。谈话人问什么、先问什么问题,直接影响谈话效果。要认真拟制谈话提纲,明确谈话目的和对象,列出所有需了解的问题,并合理调整先后次序,确保逻辑严密、环环相扣。必要时可组织谈话预演,并有针对性地制订方案,确保谈话有话可谈、谈出深度。
二、讲究谈话策略,灵活应对局势
个别谈话既是思想政治工作,也是谈话人与谈话对象之间的思想交流和心理交锋。在巡察工作中,面对复杂多变的情况,需根据问题性质、谈话对象特点等因素,灵活采取不同谈话方式,方能抽丝剥茧、直击本质,有效获取真实信息,实现巡察监督的靶向发力。
一是依问题性质分类施策,找准谈话“着力点”。问题性质不同,谈话策略需精准适配。对于线索明确、事实轮廓初显的问题,谈话可采用“围点突破法”。例如,在核查某项违规资金使用问题时,谈话人可先梳理资金流向、审批流程等关键证据链,谈话时以证据为支撑,直击核心环节,要求谈话对象对资金用途、审批依据等作出详细说明,压缩其辩解空间,快速突破问题。而面对线索模糊、涉及面广的复杂问题,则需运用“系统梳理论证法”。如调查某单位存在的作风建设问题,谈话可从单位考勤制度执行、会议纪律、服务群众反馈等多个维度切入,通过与不同层级人员交流,逐步拼凑出问题全貌。谈话过程中注重各环节的逻辑衔接,以点带面、层层递进,最终锁定问题根源。对于涉及敏感领域或可能引发较大争议的问题,要采取“迂回渗透法”。在调查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隐性违规问题时,不直接触及敏感话题,而是从干部日常表现、考核评价等外围信息入手,通过“剥洋葱”式的渐进询问,逐步引导谈话对象透露关键信息,避免因过于直接引发抵触情绪。
二是据对象特点量体裁衣,把握沟通“切入点”。谈话对象的性格、身份、岗位等特点,直接影响谈话策略的选择。对于性格外向、直爽的谈话对象,可采用“开门见山法”。这类对象通常思维活跃、表达欲强,谈话人可直接抛出核心问题,利用其直来直往的沟通风格,快速获取信息。例如,与基层一线敢于直言的工作人员谈话时,直接询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、违规操作现象,往往能得到真实反馈。面对性格内向、谨小慎微的对象,“循循善诱法”更为适用。谈话人需以拉家常、聊工作的方式营造轻松氛围,从其熟悉的日常事务谈起,逐步建立信任。比如,先询问近期工作内容、生活情况,待其放松警惕后,再巧妙引入巡察关注的问题,引导其打开话匣子。对于领导干部等身份特殊的谈话对象,应采用“审慎引导法”。一方面保持尊重,以请教、探讨的语气进行交流;另一方面,紧扣其职责范围,从决策部署、责任落实等角度切入,既体现谈话的专业性,又避免让对方产生被“审问”的不适感。例如,在询问单位重大项目推进问题时,可从项目规划、风险防控等方面引导其深入阐述,从中发现潜在问题。
三是融合思想与心理双重维度,提升谈话“穿透力”。个别谈话本质上是思想与思想的碰撞、心理与心理的博弈。在思想交流层面,谈话人要善于运用政策理论、典型案例开展说服教育。针对对巡察工作存在误解的谈话对象,耐心讲解巡察的目的、意义和政策要求,消除其思想顾虑;对存在侥幸心理的对象,用身边查处的典型案例敲响警钟,使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。在心理交锋方面,谈话人需敏锐捕捉谈话对象的情绪变化和心理波动。当对方出现紧张、焦虑情绪时,通过递杯水、放缓语速等方式缓解其压力;面对抵触情绪强烈的对象,不急于反驳,而是先倾听其观点,再以温和的方式指出矛盾点,逐步瓦解其心理防线。同时,谈话人要始终保持自信、沉稳的态度,以专业素养和坚定立场占据心理优势,引导谈话朝着预期方向发展。
三、注重谈话技巧,实现事半功倍
个别谈话是一门极具艺术性与策略性的大学问,其本质是思想与思想的碰撞、心灵与心灵的沟通,唯有将方法技巧运用得恰到好处,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在实际谈话过程中,由于谈话对象性格特点、工作背景、问题性质等存在显著差异,因此必须坚持因人而异、因事而异,随机应变、灵活运用各类谈话技巧,让谈话真正成为发现问题、破解难题的“金钥匙”。
一是因人而异,精准施策。不同的谈话对象有着不同的性格特质、处事风格和心理状态,只有深入了解并准确把握,才能“对症下药”。对于性格开朗、直爽的谈话对象,谈话人可以采用较为直接的方式,开门见山提出问题,迅速切入主题,充分利用其直来直去的特点,高效获取有价值的信息;而面对性格内向、不善言辞的对象,则需要谈话人以更加温和、耐心的态度,营造轻松、包容的谈话氛围,从对方熟悉的话题入手,逐步拉近心理距离,引导其打开话匣子。例如,若谈话对象是技术型干部,对专业领域的工作有着深入见解,谈话人可先从其擅长的业务工作谈起,建立共同语言,再巧妙引入巡察关注的问题;若是管理型干部,可围绕单位的整体发展规划、团队建设等方面展开交流,在交流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。此外,对于不同职务层级的谈话对象,谈话方式也应有所区别。与基层工作人员谈话时,要多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,以拉家常的方式消除其紧张感;与领导干部谈话,则需在保持尊重的基础上,适当提高谈话的深度和高度,从宏观决策、管理责任等角度进行深入探讨。
二是因事而异,有的放矢。谈话内容所涉及的问题性质、复杂程度各不相同,这就要求谈话人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谈话策略。对于线索清晰、证据相对充分的问题,谈话人可采用单刀直入的方式,直接向谈话对象摆明事实,要求其作出解释和说明,以提高谈话效率,迅速突破问题;而对于线索模糊、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,则需要采用迂回战术,从多个角度、多个侧面进行询问,逐步理清问题脉络。比如,在调查一起疑似违规采购事件时,如果已经掌握了部分采购合同、资金流水等证据,可直接向相关负责人询问采购流程、决策依据等关键问题;若仅收到一些模糊的举报信息,缺乏具体证据,则可先从单位的采购制度、日常管理等方面入手,逐步深入,挖掘出问题的真相。此外,对于涉及多个部门、多个人员的群体性问题,谈话人要注重整体布局,合理安排谈话顺序,先从边缘人员入手,了解基本情况,再逐步向核心人员推进,防止因打草惊蛇导致问题线索中断或证据被销毁。
三是随机应变,灵活处置。谈话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,随时可能出现各种突发情况,这就需要谈话人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快速的应变能力。当谈话对象情绪激动,出现抵触、愤怒等负面情绪时,谈话人要及时暂停谈话,耐心倾听其宣泄,待情绪平复后再进行沟通,避免矛盾激化;若谈话对象避重就轻、刻意隐瞒问题,谈话人可适时调整提问方式,通过旁敲侧击、追问细节等方法,打破其心理防线,促使其如实交代问题。例如,在谈话过程中,若发现谈话对象对某个问题闪烁其词、回答前后矛盾,谈话人可立即针对矛盾点进行追问,要求其作出合理解释;当谈话对象提供了新的线索或信息时,谈话人要迅速调整谈话思路,围绕新线索展开深入询问,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发现问题的机会。同时,面对谈话对象提出的疑问或诉求,谈话人要给予合理的回应和解释,既要维护巡察工作的严肃性,又要体现人文关怀,确保谈话工作顺利进行。
四、把握谈话要求,严守纪律底线
巡察组的基本职能是监督,巡察谈话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手段,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规定,把握好分寸尺度,确保巡察工作的政治性、严肃性和规范性。这不仅是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的必然要求,更是维护巡察权威、保障谈话成效的关键所在。
一是注意态度语气。个别谈话人存在急躁心理,遇到谈话对象态度不积极时,动辄发怒、严厉指责,或采用审讯语气提问,要求对方承认事实。这种做法不仅影响谈话效果,还损害巡察组形象。巡察谈话是同志间平等的交流,既要严肃认真,又要谦逊平和、坦诚真挚,做到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纪,绝不能居高临下、盛气凌人。
二是坚持审慎稳妥。既要全力以赴把问题了解核实清楚,也要防止意外情况发生,做到“可控制、不惊动”。特别是预判所了解的事情至关重要,涉及领导干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时,应注重从外围了解情况,避免直接找领导本人谈话和核实,以防意外发生。当谈到具体问题,发现谈话对象出现紧张等反应时,要及时调整谈话策略,确保谈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。
三是依规依纪依法。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,对找谁谈、谈什么都要经批准后进行,不能擅自行动、先斩后奏。要把握好时间,控制好节奏,不采取超长时间、高强度谈话方式,更不能以变相方式留置谈话对象。对于确需了解的重要问题,可以约谈话对象多次谈,直至把有关问题了解清楚。
做好巡察个别谈话工作,需要在准备、策略、技巧和要求等多个方面下足功夫。唯有如此,才能充分发挥个别谈话的作用,让这一“利器”在巡察工作中精准发力,有效发现问题,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