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视巡察组如何精准发现被巡党组织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

作者: 时间:2025-10-31 点击数:

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制度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设计,是规范权力运行、防范决策风险、践行民主集中制的关键抓手,其执行成效直接关系到被巡党组织能否切实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、能否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决策全过程。巡视巡察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手段,精准发现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执行中的问题,既是压实被巡党组织政治责任的必然要求,也是推动决策科学化、民主化、法治化的重要保障。要实现“精准发现”,需从“定标尺、优方法、抓要害、促深化”四个维度发力,将政治监督的要求贯穿始终,避免监督泛化、表面化。

一、把准“政治标尺”,筑牢精准发现问题的前提

精准发现问题,首先要明确“以什么为标准”。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执行的监督,本质是政治监督,必须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尺,既看制度执行的“程序合规性”,更看决策背后的“政治符合性”,防止“就事论事”偏离政治方向。

1.锚定“两个维护”的政治方向

判断“三重一大”决策是否存在问题,首要看是否始终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。比如,重大事项决策是否围绕“国之大者”展开,是否与国家发展战略、行业政策导向保持一致;重要项目安排是否契合高质量发展要求,是否存在偏离主责主业、盲目扩张的情况;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服务于民生保障、事业发展等核心任务,是否存在资金闲置或违规流向等问题。偏离党中央要求的决策,即便程序看似合规,也属于深层次的政治偏差,必须作为重点问题深挖。

2.紧扣“制度规范”的基础要求

制度是执行的依据,若制度本身“缺位”或“模糊”,执行必然会“走样”。巡视巡察组首先要核查被巡党组织是否结合实际细化“三重一大”决策清单——是否明确“重大”“重要”“大额”的具体标准,是否厘清不同决策主体(党委、党组、董事会等)的职责边界,是否杜绝“事项界定模糊、责任划分不清”的情况。同时,还要看制度是否动态更新,是否根据党章党规、上级最新要求及时修订,避免因制度滞后导致决策“合法不合规”。

3.聚焦“权力制约”的核心目标

“三重一大”制度的本质是制约权力、防范个人或少数人专断。巡视巡察中要始终紧盯“权力运行是否受控”这一核心:决策过程是否体现民主集中制,是否存在“一把手”凌驾于组织之上的情况;决策结果是否兼顾集体利益与群众利益,是否存在因权力滥用导致的决策失误、资源浪费等问题。只有从“权力制约”的视角切入,才能发现制度执行中“形合规而实不合规”的深层问题。

二、贯通“系统方法”,构建精准发现问题的路径

精准发现问题,离不开科学方法的支撑。巡视巡察组不能单一依赖“查资料、听汇报”,而要将多种监督方法贯通融合,形成“立体式”问题发现机制,既看“显性痕迹”,也查“隐性偏差”。

1.资料核查要“穿透式”,不被“表面合规”迷惑

查阅资料是发现问题的基础,但不能停留在“看有没有会议记录、有没有纪要”的表层。要采取“穿透式”核查:一是“时间线比对”,将决策事项的启动时间、会议召开时间、执行时间进行串联,看是否存在“先决策后补会”“边执行边走程序”的“程序空转”问题;二是“内容关联性核查”,将党委会议记录与董事会、行政办公会记录对比,看涉及“三重一大”的事项是否经党委前置研究,是否存在“党委缺位”的情况;三是“依据追溯”,查看决策是否有前期调研论证报告、风险评估材料,是否存在“拍脑袋决策”,确保每一项决策都有“合规依据”。

2.个别谈话要“靶向式”,直击“关键信息”盲区

个别谈话不能“泛泛而谈”,要针对“三重一大”决策的关键主体设计“靶向问题”。对被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,重点询问“决策时是否充分发表意见”“末位表态制度是否落实”“对争议事项的处理方式”,摸清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;对中层干部,聚焦“决策事项是否征求分管领域意见”“决策执行中的堵点难点”,了解决策的科学性与落地成效;对基层群众,侧重“是否知晓重大决策”“决策是否影响切身利益”,判断决策的公开性与群众认可度。通过分层分类访谈,填补“书面资料”无法覆盖的信息盲区。

3.数据分析要“关联性”,挖掘“数据背后”的异常

随着信息化发展,数据分析已成为精准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。要建立“决策数据与业务数据、财务数据”的关联分析机制:一是将“大额度资金使用”决策记录与财务支付凭证对比,看资金流向是否与决策事项一致,是否存在“超决策额度支付”“资金挪用”等问题;二是将“重要项目安排”决策与项目进展台账对接,看项目是否按决策节点推进,是否存在“决策后久拖不建”“擅自变更项目内容”等情况;三是将“重要干部任免”决策与干部档案、任职公示记录核对,看任免程序是否符合党章党规,是否存在“破格提拔不合规”“公示走过场”等问题。通过数据关联,让“隐性问题”显性化。

4. 信访联动要“聚焦式”,捕捉“群众反映”的线索

信访举报是发现问题的重要渠道,要对涉及“三重一大”的信访件进行“聚焦式”梳理。一方面,关注“重复举报”“集体反映”的事项,这类问题往往涉及决策不公、损害群众利益,需重点核实;另一方面,将信访反映的问题与资料核查、谈话了解的情况相互印证,比如群众反映“某项目违规上马”,就要对照该项目的决策程序记录,看是否存在“未论证、未集体决策”等问题。通过信访线索与监督手段的联动,避免“漏查”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。

三、聚焦“执行要害”,锁定精准发现问题的核心

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执行中的问题,往往集中在“程序、民主、责任、监督”四个要害环节,巡视巡察组要精准“画像”,不被“细枝末节”干扰,直击问题本质。

1.紧盯“程序空转”,查“合规表象下的违规”

程序是制度执行的“生命线”,但部分被巡党组织存在“程序走了、实质未走”的情况。要重点发现:一是“会前准备不充分”,是否存在未提前送达决策材料、未开展调研论证,导致班子成员“仓促表态”;二是“会中程序不到位”,是否落实“末位表态制”,对争议事项是否暂缓决策,是否存在“一把手”先定调、其他成员附和的情况;三是“会后补漏不规范”,是否存在“先执行后补会记录”“会议纪要与实际讨论内容不符”等“造假式”补程序问题。这些问题看似是“程序瑕疵”,实则是对民主集中制的背离,必须严肃指出。

2.紧盯“民主虚化”,查“集体决策下的专断”

民主决策是“三重一大”的核心要求,部分被巡党组织存在“民主形式化”的偏差。要重点发现:一是“征求意见走过场”,是否仅在内部小范围征求意见,未征求下级组织、群众代表、专家学者的意见,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,是否存在“闭门决策”;二是“民主讨论不充分”,会议记录中是否只有“同意”意见,没有不同声音,是否存在“以‘碰头会’代替‘集体决策会’”“以‘传批’代替‘会议讨论’”等简化民主的情况;三是“决策结果向‘一把手’倾斜”,长期存在“一把手”提议事项全票通过,其他成员提议事项难通过的情况,反映出“一言堂”的问题。这些问题本质是权力运行不规范,易滋生腐败风险。

3.紧盯“责任悬空”,查“决策落地后的缺位”

“三重一大”不仅要“决策好”,更要“执行好、监督好”,部分被巡党组织存在“决策与执行‘两张皮’”的问题。要重点发现:一是“决策执行无跟踪”,是否建立决策执行台账,是否定期向班子报告执行情况,是否存在“决策后无人管、执行中出问题无人担”的情况;二是“决策失误不追责”,对因决策不当导致损失、引发问题的,是否存在“不问责、轻问责”,责任追究制度“挂空挡”;三是“整改落实不到位”,对以往巡视巡察、审计指出的“三重一大”执行问题,是否存在“表面整改、虚假整改”,整改成效未达预期的情况。这些问题反映出被巡党组织责任意识淡薄,必须推动压实“决策-执行-监督-问责”的全链条责任。

4. 紧盯“监督缺位”,查“制度之外的漏洞”

监督是保障“三重一大”执行的重要支撑,部分被巡党组织存在“内部监督软、外部监督弱”的情况。要重点发现:一是“内部监督无力度”,纪检监察机构是否全程参与“三重一大”决策监督,是否存在“不敢监督、不愿监督”,对违规决策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;二是“公开透明不到位”,是否按规定公开“三重一大”决策事项、执行情况,公开内容是否“避重就轻”,群众知情权、监督权未得到保障;三是“监督成果不运用”,内部审计、纪检监督发现的“三重一大”执行问题,是否未纳入考核、未与干部任用挂钩,导致监督“流于形式”。这些问题会导致制度执行“失管失察”,必须推动完善监督体系。

四、深化“成果衔接”,强化精准发现问题的实效

精准发现问题不是终点,而是推动整改、完善制度的起点。巡视巡察组要做好“发现问题”与“推动解决问题”的衔接,确保发现的问题“有分量、可核实、能整改”。

一方面,要做好“问题定性”的精准化,对发现的“三重一大”执行问题,要结合党章党规等依据,明确问题性质是“政治偏差”“程序违规”还是“责任缺失”,避免“模糊表述”;另一方面,要做好“线索移交”的规范化,对涉嫌违纪违法的“三重一大”决策问题线索,要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,同时附上核查材料、证据清单,确保线索“可查性强”。

总之,精准发现被巡党组织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中的问题,核心是坚守政治监督定位,以“标尺准、方法活、靶向准、衔接实”为路径,既查“显性问题”,也挖“隐性偏差”,真正让“三重一大”制度成为规范权力运行的“硬约束”,为推动被巡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、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。

(文章来源:小巡 巡事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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