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视巡察组在写被巡单位“一把手”情况反映材料时,如何把握好 “组织责任” 与 “个人责任” 的关系

作者: 时间:2025-12-17 点击数:

在巡视巡察过程中,我们都需要撰写对被巡单位“一把手”的情况反映材料,这时候,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反复出现:在反映被巡单位的问题时,不少人会不自觉地、简单地将单位存在的各种问题一味地归因于一把手,仿佛一把手成了所有问题的“总开关”。这种做法看似直接,实则粗糙;看似省力,实则可能偏离了实事求是的原则,也模糊了问题产生的复杂机理。

这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是多方面的。比如,有的同志在撰写材料时,只要发现被巡单位存在决策失误、执行不力、管理混乱等问题,不假思索地就将责任全部指向主要负责人,而忽视了班子集体决策的程序、分管领导的具体职责、中层干部的执行环节以及制度环境等综合因素。又比如,当单位出现风气不正、纪律松弛的现象时,有些材料会径直归结为“一把手”管党治党责任缺失,未能充分分析历史沿革、单位文化、监督机制等深层次原因。再比如,面对业务工作开展不佳、目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况,有时会简单归咎于主要负责人能力不足、推动不力,而没有全面审视政策变化、市场环境、队伍结构、资源配置等客观制约。这些做法,本质上是将复杂的组织问题进行了个人化的简化处理。

为什么这种归责的惯性会如此常见?背后的原因是多层面的,值得我们静下心来剖析。从认识层面看,可能源于对“一把手”关键地位的片面理解。我们深知,一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地位重要、责任重大,其思想、能力、作风对一个单位的发展有着深远影响。这种重要性,有时会不自觉地被放大为“唯一性”或“全能性”,从而在思维中建立起“单位有问题,必是‘一把手’之过”的简单逻辑链条。从工作方法看,可能与调查研究的深度和细致度有关。巡视巡察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有时为了尽快形成结论,可能会倾向于寻找一个“主要矛盾”或“关键责任人”,而“一把手”自然是最显眼的目标。这种“走捷径”的倾向,会妨碍我们对问题全貌和复杂成因的深入探究。从心理层面看,也可能存在某种顾虑,担心如果不突出“一把手”的责任,材料的分量就不够,问题的严重性就体现不出来,或者难以引起足够重视。此外,一些固有的思维定式,如“领头羊”效应、权责对等观念的简单化应用,也在无形中强化了这种归责倾向。

巡视巡察工作是严肃的政治作,贵在精准,重在实效。简单化地将组织问题归责于个人,特别是“一把手”,不仅可能失之偏颇,影响对一个干部客观公正的评价,更可能掩盖了单位治理中真正的病灶,不利于从根源上推动问题解决。

如何避免将“组织责任”和“一把手责”混为一谈?

那么,在撰写情况反映材料时,我们究竟应该如何把握好组织问题与个人问题的界限,如何准确认定“一把手”的责任呢?这需要我们秉持几个基本原则,并在实践中审慎把握。

一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生命线。反映问题,必须建立在扎实深入的了解核实基础上。每一个问题的指向,每一责任的认定,都要有事实依据,有证据支撑。是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,就不能说成是一把手独断专行;是历史遗留问题长期积累形成的,就不能简单认定为现任领导不作为;是分管领导或具体部门执行走样造成的,就不能笼统地记在一把手的“总账”上。材料中的每一句话,都要经得起事实和历史的检验。

二是要坚持全面、历史、辩证地看问题。一个单位犹如一个有机体,任何现象的产生都有其脉络和语境。分析问题时,不能割裂历史,只看当下;不能脱离环境,孤立评判。要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,看它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,是反复发生的问题还是偶然出现的问题。要分析问题所处的特定条件,包括上级政策要求、单位实际情况、行业特点规律等。要辨析问题产生的多重原因,是主观努力不够,还是客观条件限制;是思想认识偏差,还是能力水平不足;是个人责任,还是制度缺失。这种多维度的审视,才能帮助我们接近问题的本质。

三是要准确理解和运用“权责一致”原则。“一把手”负总责,这强调的是领导责任、主体责任,而非替代责任、无限责任。领导责任主要体现在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作决策、保落实上。因此,在界定责任时,要重点审视“一把手”在这些关键环节的作用发挥情况:在决策环节,是严格执行了民主集中制,还是搞“一言堂”?在推动落实环节,是部署后加强督促检查、及时纠偏,还是当“甩手掌柜”?在管党治党环节,是真正严抓严管、敢抓敢管,还是失之于宽、失之于软?将责任精准定位于其领导职责履行的不到位之处,而不是将所有问题“打包”抛过去,这样的反映才更具说服力和针对性。

最后,要善于进行科学的责任区分。一个单位运行中,责任体系是分层分类的。在分析问题时,要有意识地进行区分:哪些是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,哪些是“一把手”的第一责任人责任,哪些是班子成员的“一岗双责”,哪些是具体部门的直接责任,哪些是相关人员的个人责任。特别是对于“一把手”的责任,也要进一步细化为领导责任、教育责任、管理责任、监督责任等。清晰的区分,不仅能体现工作的严谨,也能为后续的整改提供精确的靶向。

在实际动笔撰写材料时,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具体方法来避免将组织问题简单归责于“一把手”。在问题描述部分,要注重还原过程和场景,避免武断的因果结论。多用“据了解”、“反映”、“发现”等客观陈述的词语,将问题现象与相关背景、涉及主体、发生过程一并呈现。在分析部分,要层层深入,条分缕析。可以先陈述单位层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表现,然后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管理原因、制度原因、风气原因等,最后再结合“一把手”的职责定位,分析其在其中应承担何种领导责任。

这样的逻辑顺序,更符合认知规律,也更具说服力。在语言表述上,要力求准确、平实、严谨。避免使用“全部责任”、“完全归咎于”等绝对化词语,多采用“负有领导责任”、“应承担主要责任”、“督促解决不力”等更为精准的表述。同时,对于“一把手”已经意识到并着手推动解决,但因客观条件制约尚未完全到位的问题,在材料中也应予以客观反映,这同样体现着实事求是的精神。

写好对被巡单位一把手的情况反映材料,考验的不仅是我们文字组织能力,更是我们的政治眼光、政策水平和辩证思维能力。它要求我们既要看到“一把手”这个关键少数的极端重要性,又不能陷入“一把手决定一切”的片面思维;既要严肃指出其应负的责任,又不能脱离实际、求全责备。这其中的分寸与火候,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反复揣摩、用心把握。

(文章来源:巡途手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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